偷了金手镯被判缓刑,保姆竟然又盯上名牌包:禁止从业三年!

潮新闻记者 邹宸 金檬 通讯员 谢汶婷

身为家政服务人员,却一再盗窃雇主家的财物,近日,宁波慈溪一桩盗窃案件于近日宣判。

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当事人励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同时采纳检察院提出的禁止励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建议。

2023年12月,保姆励某某在雇主徐某的别墅打扫卫生时,发现二楼一间卧室的柜子里放着很多名牌包。

想到自己近来手头紧张,于是悄悄偷走了最下方盒子里装的某高端品牌手提包,次日至外地销赃,最终得款1.9万元。2024年6月初,雇主徐某去卧室拿包时,发现许久不用的手提包不见踪影,于是询问励某某。眼见事情即将败露,励某某连忙找了收包的店主,但包早已被再次出售,励某某也无力赔偿。最终徐某报警,励某某被抓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励某某的前科材料时意外发现,这已经不是励某某第一次利用保姆的身份实施盗窃。早在2020年12月,励某某就曾趁着做保姆打扫卫生之际,在当时雇主家的二楼卧室窃取了雇主价值1万余元的黄金手镯,之后被判处缓刑。显然,励某某并没有吸取上次的教训,又一次将“黑手”伸向了雇主的财物。

“考虑到励某某一再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立即再去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具有再次实施盗窃的风险。”慈溪市检察院相关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们从预防再犯的需要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在对励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提出禁止其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三年的建议。”

法条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我们会将判决书移交职能部门及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对其从业资格予以限制;也会加强与励某某所在社区的联系,定期回访了解其工作情况,监督落实。” 承办检察官介绍。从业禁止建议提出后,如何加强落实呢?“此外,我们还向励某某详细讲解了从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如果其违反法院决定,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确保其知晓违反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慈溪市检察院还将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等建议,从源头防范家政行业乱象,推动本地家政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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