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养护院用小房间关残障人士或涉刑责 上海残联:会对公众有一个交代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吴馥梅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反映称,上海一家养护院把多名残障人士关在环境恶劣的小房间中。现场视频显示,隔着铁栅栏门,狭小的相邻房间内,有多名人士被关,内部环境脏乱。
10月15日下午,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养护院,但拨通总机后转接分机号一直未接通,电话提示音表示“分机无人接听,请改拨其他分机号”,然而多个分机号均无人响应。
而后,记者又致电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询问是否有关注到此事。接通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件事,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具体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没法给出更确切的答复。”该名工作人员还称,上海残联将全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到后续调查结果出来,会对公众有一个交代的。”
网传视频截图
对此,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夏一仕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该行为涉嫌刑事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稍早前,该养护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称,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养护院正在对相关方面进行整改。被关者均患有精神类疾病,把人关起来是在病人发作期间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对此,夏一仕律师表示,要认定相关责任,具体还要看受害人的精神状态,需要做司法鉴定。同时也要结合护工的行为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正常的护理行为。精神病人的护理需要有一定的资质以及相对应的护工(需要经过卫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测评)。
“若该事实确实存在,应承担责任需要视虐待的情节而定,如果经过鉴定,达到轻微伤及以上的,可能会面临一年以下的刑罚,如果涉及到多人、多次以及虐待情节更为严重的,会增加最后的量刑。”夏一仕表示,对于单位,或可定罚金。对于主管人员如果有证据证明知晓并放任的,则也可按照共同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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