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前三季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少成本1309亿元
10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4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陈峰在介绍前三季度相关工作时表示,已重启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向17万户企业发放9亿元,惠及62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9月底脱贫人口务工3301.6万人。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4.6万场,发布岗位需求1720万人次。帮助10万余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86万余人次。
前三季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少成本1309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4亿元,惠及职工5605万人。
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介绍,下一步,将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完善就业优先政策,稳定重点群体,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就业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总量。贯彻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细化配套举措,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推进就业领域改革落地见效。会同相关部门挖掘各类产业链带动就业潜力,积极培育就业新增长点,实施先进制造业、银发经济等吸纳就业专项行动,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二是着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重点领域,落实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推行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建设实训基地,提高培训针对性。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信息,建立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三是着力实施重点群体帮扶。聚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提供“1131”服务,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确保青年就业水平总体平稳。聚焦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举办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聚焦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就业群体,强化针对性就业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四是着力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构建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出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精心组织金秋招聘月、大中场合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提升供需对接效率。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提升创业质量,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五是着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前9月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309亿元
近年来,失业保险惠企利民的措施备受欢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表示,今年以来,在抓好常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延续实施一揽子援企稳岗政策,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首先是延续降费助企发展。延续实施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至9月,各地全面实行系统办理,提前设定缴费比例,通过“直兑直达”的方式,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309亿元,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其次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在现行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的基础上,新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1至9月,各地利用后台数据比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向266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204亿元,惠及职工5605万人,有效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再次是精准支持青年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最高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今年以来已向17万户企业发放9亿元,惠及62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第四是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别按照最高1000、1500、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至9月,向219万劳动者发放36亿元,有力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五是落细落实待遇发放。各地持续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1至9月共计支出864亿元,牢牢兜住失业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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