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父追债判寻衅滋事案获国赔!
替父追债判寻衅滋事案获国赔
近日,“替父追债被控寻衅滋事案”当事人林树明和林树敏分别收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法院于10月29日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在该案中,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检察院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当事人林树明和林树敏不起诉。岫岩县法院查明,林树明此前被羁押天数为1095天、林树敏被羁押天数为1278天,决定赔偿林树明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5.8万余元,赔偿林树敏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6.8万余元。
此前,岫岩县法院已到两人家中以口头方式赔礼道歉,并到所在村委会进行通报,在侵权范围内为两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替父追债判寻衅滋事案获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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